(相关资料图)
4月21日,证监会发布《证券期货市场主机交易托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举旨在规范证券期货市场主机交易托管活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期货市场安全平稳运行。
《规定》共五章28条,对证券期货行业主机交易托管服务和相关租用活动提出了要求,主要内容有四方面:
首先是总则。明确立法宗旨、适用范围,从事主机交易托管服务和相关租用活动的基本原则以及监督管理。
其次是证券期货交易所要求。明确了证券期货交易所提供主机交易托管服务有关要求。一是要求证券期货交易所实施专区管理,统一专区交易时延,建设运维要求不得低于《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托管基本要求》中三级系统的受托方要求。二是从资源保障、资源分配、服务申请、服务协议、收费要求、服务退出与资源再分配等方面保障证券期货交易所提供有关服务的公平合理。三是加强风险防控,证券期货交易所需建立健全监控指标及应急处置机制。
再次是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要求。明确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租用主机交易托管资源有关要求。一是从安全保障方面,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租用主机交易托管资源的一般要求作出规定。二是从能力评估、治理架构、尽职调查等方面确保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能够保障客户设施的安全运行。三是明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对证券期货交易所的报告要求。
最后是监督管理。明确证券期货交易所的监管报告义务,规定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结合法定职责,对证券期货交易所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实施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并规定相应罚则。
此外,《规定》还明确了参照适用、关联机构要求和过渡期安排等事项。
关键词: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