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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下午,信阳市平桥区司法局联合平桥区妇联会在信阳市平桥区东方红职业培训学校开展了妇女法律知识培训,深化妇女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妇女维权意识。
本次参与培训的50多名妇女,均是河南省“阳光母亲”计划困难妇女“两癌”救助项目的救助对象或家属。为缓解她们的精神压力,帮助她们正视困难、直面生活,在物质帮扶的同时,辅以精神补给,平桥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姚拥军以“法律伴身旁身心更健康”为题,从恋爱、结婚、家庭、离婚四个视角切入,针对识别“网恋”网络诈骗,“分手费”如何清算,“520”“1314”红包需不需要返还,遇家暴如何怎么办等具体案例,深入浅出地诠释了《民法典》中涉及婚姻家庭的内容。
“如果离婚不离家,亲戚邻居都知道,法律还承认是夫妻关系吗?”在互动环节,一名妇女迫不及待地发问。“凡是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或者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二人便不再具有婚姻关系,不再是夫妻,而是一种同居关系,不能享受法律规定的配偶的权利和义务。”姚拥军耐心地对大家提出的离婚、房产、土地等方面的疑难问题进行了详尽的解答。
本次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妇女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同时也激发了她们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增强了她们身为女性的自信和底气,营造了尊重和保障妇女权益的良好氛围。(朱美惠 严虎 罗雪/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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